无怒轩记
李绂 【原文】 怒为七情之一,人所不能无。事固有宜怒者,《诗》曰:“君子如怒,乱庶遄已。” 是已。顾情之发也,中节为难,而怒为甚。血气蔽之,克伐怨欲之私乘之,如川决防,如火燎原,其为祸也烈矣! 吾年逾四十,无涵养性情之学,无变化气质之功,因怒得过,旋悔旋犯,惧终于忿戾而已,因以“无怒”名轩。不必果无怒也;有怒之心,无怒之色;有怒之事,无怒之言。盖所怒未必中节也。心藏于中,可以徐悟,色则见于面矣;事未即行,犹可中止,言则不可追矣。怒不可无,而曰“无怒”者,矫枉者必过其正,无怒犹恐其过怒也。 轩无定在,吾所恒止之地,即以是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