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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拳十大要论》陈长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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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5 17:51: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陈长兴简介
      陈长兴(1771-1853),温县人。字云亭,著有《太极拳十大要论》、《太极拳用武要言》、《太极拳战斗篇》等,陈氏十四世孙。立身中正,形若木鸡,人称“牌位先生”。精于陈氏世传拳术。继以王宗岳《太极拳论》的理论,损益陈王廷所创长拳十三势,使其拳路系统化、定型化。为太极拳老架之代表。他打破门规局限,传授门徒众多,有名弟子有,其子陈耕耘,宗侄陈花悔,陈怀远,杨露禅(福魁)等,至此太极拳史上开始了第一次大发展大普及时期。当今太极拳能有如此大范围的传播与陈长兴当年破除家传绝艺不传外姓的习俗有着直接关系,其功永不可没。



太极拳十大要论

简介
《太极拳十大要论》采自“赵本”,并与《旺本》附录所辑之该文进行相互校勘。《旺本》、《赵本》都未注明辑自何处。《十大要论》共有十篇论说文,相互连贯,实为十章。从该文作者的某此观点看,是不难发现其所受宋、明儒家理学派影响的痕迹。
据《旺本》称:清道光年间,陈氏十四世陈长兴(1771~1853)拳技高超,著有《太极拳十大要论》、《太极拳战斗篇》和《太极拳用武要言》。


第一论 理
夫物,散必有统,分必有合,天地间四面八方,纷纷者各有所属,千头万绪, 攘攘者自有其源。要论盖一本可散为万殊,而万殊咸归於一本,拳术之学,亦不外此公例。夫太极拳者,千变万化,无往非劲,势虽不侔,而劲归於一,夫所谓 一者,自顶至足,内有脏俯筋骨,外有肌肤皮肉,四肢百骸相联而为一者也。 破之而不开,撞之而不散,上欲动而下自随之,下欲动而上自领之,上下动而 中部应之,中部动而上下和之,内外相连,前後相需,所谓一以贯之者,其斯 之谓欤!而要非勉强以致之,袭焉而为之也。当时而动,如龙如虎,出乎而尔, 急加电闪。当时而静,寂然湛然,居其所而稳如山岳。且静无不静,表里上下 全无参差牵挂之意,动无不动,前後左右均无游疑抽扯之形,洵乎若水之就下, 沛然莫能御之也。若火机之内攻,发之而不及掩耳。不暇思索,不烦拟议,诚 不期然而己然。盖劲以积日而有益,工以久练而後成,观圣门一贯之学,必俟 多闻强识,格物致知,力能有功,是知事无难易,功惟自进,不可躐等,不可 急就,按步就序,循次渐进,夫而後百骸筋节,自相贯通,上下表里,不难联 络,庶乎散者统之,分者合之,四肢百骸总归於一气矣。

第二论 气
天地间未有一往而不返者,亦未常有直而无曲者矣;盖物有对待,势有回还, 古今不易之理也。常有世之论捶者,而兼论气者矣。夫主於一,何分为二?所 谓二者,即呼吸也,呼吸即阴阳也。捶不能无动静,气不能无呼吸。呼则为阳, 吸则为阴,上升为阳,下降为阴,阳气上升而为阳,阳气下行而为阴,阴气上 升即为阳,阴气下行仍为阴,此阴阳之所以分也。何谓清浊?升而上者为清, 降而下者为浊,清者为阳,浊者为阴,然分而言之为阴阳,浑而言之统为气。 气不能无阴阳,即所谓人不能无动静,鼻不能无呼吸,口不能无出入,而所以 为对待迥还之理也。然则气分为二,而贯於一,有志於是途者,甚勿以是为拘 拘焉耳。

第三论 三节
夫气本诸身,而身节部甚繁,若逐节论之,则有远乎拳术之宗旨,惟分为三节 而论,可谓得其截法:三节上、中、下,或根、中、梢也。以一身言之;头为 上节,胸为中节,腿为下节。以头面言之,额为上节,鼻为中节,口为下节以 中身言之,胸为上节,腹为中节,丹田为下节。以腿言之,膀为根节,膝为中节,足为梢节。以臂言之,膊为根节,肘为中节,手为梢节。以手言之,腕为 根节,掌为中节,指为梢节。观於此,而足不必论矣。然则自顶至足,莫不各 有三节也,要之,既莫非三节之所,即莫非著意之处,盖上节不明,无依无宗, 中节不明,满腔是空,下节不明,颠覆必生。由此观之,身三节部,岂可忽也? 至於气之发动,要从梢节起,中节随,根节催之而已。此固分而言之;若合而 言之,则上自头顶,下至足底,四肢百骸,总为一节,夫何为三节之有哉!又 何三节中之各有三节云乎哉!

第四论 四梢
於论身之外,而进论四梢。夫四梢者,身之余褚也;言身者初不及此,言气者 亦所罕闻,然捶以由内而发外,气本诸身而发梢,气之为用,不本诸身,则虚 而不实;不行於梢,则实而仍虚?若手指足特论身之梢耳! 而未及梢之梢也。四梢惟何?发其一也,夫发之所系,不列於五行,无关於四 体,是无足论矣,然发为血之梢,血为气之海,纵不本诸发而论气,要不可虽 乎血以生气;不虽乎血,即不得不兼乎发,为肉之梢,而肉为气之仁,气不能行诸肉之梢,即气无以充其气之量,故必舌欲催 齿,而肉梢足矣。至於骨梢者,齿也,筋梢者,指甲也,气生於骨而联於筋, 不及乎齿,即不及乎骨之梢,不及乎指甲,即不及乎筋之梢,而欲足尔者,要 非齿欲斯筋,甲欲透骨不能也。果能如此,则四梢足矣。四梢足,而气自足矣, 岂复有虚而不宜,实而仍虚之弊乎!

第五论 五脏
夫捶以言势,势以言气,人得五脏以成形,即由五脏而生气,五脏实为性命之 源,生气之本,而名为心,肝,脾,肾也。心属火,而有炎上之象。肝属木, 而有曲直之形。脾属土,而有敦厚之势,肺属金,而有从革之能。肾属水,而 有润下之功。此及五脏之义而犹准之於气,皆有所配合焉。凡世之讲拳术者, 要不能离乎斯也。其在於内胸廊为肺经之位,而肺为五脏之华;盖故肺经动 , 而诸脏不能不动也。两乳之中为心,而肺抱护之。肺之下膈之上,心经之位也 。心为君,心火动,而相火无不奉命焉;而两乳之下,右为肝,左为脾,背之 十四骨节为肾,至於腰为两背之本位,而为先天之第一,又为诸脏之根源;故 肾足,则金木,水,火,土,无不各显生机焉。此论五脏之部位也。然五脏之 存乎内者,各有定位,而见於身者,亦有专属,但地位甚多,难以尽述,大约 身之所系,中者属心,窝者属肺,骨之露处属肾,筋之联处属肝,肉之厚处属 碑,想其意,心如猛,肝如箭,脾之力大甚无穷,肺经之位最灵变,肾气之动 快如风,是在当局者自为体验,而非笔墨所能尽罄者也。

第六论 三合
五脏既明,再论三合,夫所谓三合者,心与意合,气与力合,筋与骨合,内三 台也。手与足合,肘与膝合,肩与膀合,外三合也。若以左手与右足相合,左 肘与右膝相合,左肩与右膀相合,右肩与左亦然。以头与手合,手与身合,身 与步合,孰非外合。心与目合,肝与筋合,脾与肉合,肺与身合,肾与骨合, 执非内合。然此特从变而言之也。总之。一动而无不动,一合而无不合,五脏 百骸悉在其中矣。

第七论 六进
既知三合,犹有六进。夫六进者何也?头为六阳之首,而为周身之主,五官百 骸莫不体此为向背,头不可不进也。手为先锋,根基在膊,膊不进,则手却不 前矣;是膊亦不可不进也。气聚於腕,机关在腰,腰不进则气馁,而不实矣; 此所以腰贵於进者也。意贯周身,运动在步,步不进而意则索然无能为矣;此所以必取其进也。以及上左必进右。上右必进左。共为六进,此六进者,孰非 著力之地欺!要之:未及其进,合周身毫无关动之意,一言其进,统全体全无 抽扯之形,六进之道如是而已。

第八论 身法
夫发手击敌,全赖身法之助,身法维何?纵,横,高,低,进,退,反,侧而 已。纵,则放其势,一往而不返。横,则理其力,开拓而莫阻。高,则扬其身, 而身有增长之意。低,则抑其身,而身有攒促之形。当进则进,弹其力而勇往 直前。当退则退,速其气而回转扶势。至於反身顾後,後即前也。侧顾左右, 左右恶敢当我哉。而要非拘拘焉而为之也。察夫人之强弱,运乎己之机关,有 忽纵而忽横,纵横因势而变迁,不可一概而推。有忽高而忽底,高底随时以转 移,岂可执一而论。时而宜进不可退,退以馁其气。时而宜退,即以退,退以 鼓其进。是进固进也,即退亦实以助其进。若反身顾後。而後不觉其为後。侧 顾左右,而左右不觉其为左右。总之:现在眼,变化在心,而握其要者,则本 诸身。身而前,则四体不命而行矣。身而怯,则百骸莫不冥然而处矣。身法顾 可置而不论乎。

第九论 步法
今夫四肢百骸主於动,而实运以步;步者乃一身之根基,运动之枢纽也。以故 应战,对战,本诸身。而所以为身之砥柱者,莫非步。随机应变在於手。而所 以为手之转移者,又在於步。进退反侧,非步何以作鼓动之机,抑扬伸缩,非 步何以示变化之妙。即谓观察在眼,变化在心,而转变抹角,千变万化,不至 穷迫者,何莫非步之司命,而要非勉强可致之也。动作出於无心,鼓舞出於不 觉,身欲动而步以为之周旋,手将动而步亦早为之催迫,不期然而已然,莫之 驱而若驱,所谓上欲动而下自随之,其斯之谓欤!且步分前後,有定位者,步 也。无定位者,亦步也。如前步进,而後步亦随之,前後自有定位也。若前步 作後步,後步作前步,更以前步作後步之前步,後步作前步之後步,前後亦自 有定位矣。总之:捶以论势而握要者步也。活与不活,在於步,灵与不灵亦在 於步。步之为用大矣哉!

第十论 刚柔
夫拳术之为用,气与势而已矣。然而气有强弱,势分刚柔,气强者取乎势之刚, 气弱者取乎势之柔,刚者以千钧之力而扼百钧,柔者以百钧之力而破千钧,尚 力尚巧,刚柔之所以分也。然刚柔既分,而发用亦自有别,四肢发动,气行谙 外,而内持静重,刚势也。气屯於内,而外现轻和,柔势也。用刚不可无柔, 无柔则还不速。用柔不可无刚,无刚则催逼不捷,刚柔相济,则粘,游,连, 随,腾,闪,折,空,棚,履,挤,捺。无不得其自然矣。刚柔不可偏用,用 武岂可忽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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